1992年的夏天,我穿着笔挺的军校毕业礼服,踩着锃亮的三接头皮鞋,大步流星地走在回赵家沟的土路上。那身军装熨得没有一丝褶皱,肩章上“红牌”学员的标志在日头下反着光。

那年我吹牛要娶发小妹妹,92年军校毕业探家时,她拎着鞭子来我家

鞭子


1992年的夏天,我穿着笔挺的军校毕业礼服,踩着锃亮的三接头皮鞋,大步流星地走在回赵家沟的土路上。


那身军装熨得没有一丝褶皱,肩章上“红牌”学员的标志在日头下反着光。我身上背着军用挎包,手里提着一网兜给爹娘买的桃酥和罐头,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的只有一件事——赵建国回来了,肩上的“红牌”马上就要换成中尉的“一毛二”,赵家沟建村四百年,还没出过一个正经的军官。


那年我二十二岁,觉得自己牛逼得不行。


村口的槐树还在老地方,树下的石碾子也还在老地方,碾盘上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娘们儿,看见我走过来,齐齐抬起头,愣了足足有十几秒。


“哎呀我的老天爷,这不是赵家大小子吗?”王婶子最先反应过来,鞋底子往腿上一拍,“当大官了这是!”


“婶子好。”我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呼,脚下没停。


“你慢点走,我给你说个事!”王婶子在后面喊。


我没当回事,继续大步流星地往家走。赵家沟的土坯房一排排地蹲在烈日底下,像一群打盹的老黄牛。我家在村东头,三间土坯房,院墙是碎砖头垒的,只有半人高。六年前我走的时候是这样,六年后回来还是这样。


变化的是院门口站着的那个人。


我爹赵德旺拄着锄头站在院门口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对襟褂子,脸上的褶子比六年前深了一倍。看见我走过来,他的手抖了一下,锄头差点脱了把。


“爹!”我加快脚步,走到他面前,啪的一个立正,敬了个标准的军礼。


我爹没什么文化,一辈子就会种地,但他看着我的军装和军礼,眼眶刷地就红了。他伸出那只满是老茧的手,在我肩膀上重重拍了两下,嘴唇哆嗦了半天,只憋出来一句话。


“瘦了。”


“爹,我壮了十来斤呢。”我笑着说。


“就是瘦了。”我爹倔强地重复了一遍,然后转过身去,不让我看他的脸,闷声闷气地说,“进屋,你娘等半天了。”


我娘周桂芳从灶房里跑出来,围裙上沾着苞谷面,两只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,一把抱住我就开始哭。我妹妹赵小英从屋里蹦出来,十六岁的大姑娘了,扎着两条辫子,围着我不停地转圈,嘴里一个劲地喊“哥、哥”。


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进了屋。屋里还是老样子,黑黢黢的,一股子潮味儿,炕上的苇席补丁摞补丁,墙角的粮缸盖子上压着半块砖头。但我看着这一切,心里头热乎乎的。我在军校待了四年,住的是八人间的营房,吃的是大锅饭,见惯了整齐划一的宿舍楼和窗明几净的教室,但只有这间黑黢黢的土坯房,才让我觉得是真的到家了。


我娘把桃酥拆了封,小心翼翼地分给我爹和小英各一块,剩下的重新包好放进柜子里。她不舍得吃,我知道。我打开军用挎包,从里面掏出一个信封,里面是我这四年攒下来的津贴费,一共四百二十块钱。


“娘,给你。”


我娘接过信封,打开看了一眼,手就开始抖了。“这么多钱?你哪来这么多钱?”


“攒的。军校每月有津贴,我又不花什么钱。”我说,“你拿去还债,剩下的给爹买点好药,他那腰不能再拖了。”


我娘的眼眶又红了,把信封揣进怀里,转过身去抹眼泪。我爹坐在炕沿上,点了旱烟袋,吧嗒吧嗒地抽着,半天没说话。


“哥,你现在是什么官啊?”小英凑过来,眼睛亮晶晶的。


“现在还不算官,刚从军校毕业,叫见习排长。”我给她解释,“等到了部队,见习期满,就是少尉排长。”


“那也能管人吧?”


“能管三十几个兵。”


小英满意地点了点头,那表情像是她哥已经当了将军似的。


一家人正说着话,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。那脚步声很急,像是有人在跑。我以为是邻居来串门的,没在意。但我爹的耳朵比我灵,他侧头听了听,脸色忽然变了。


“坏了。”他低声说。


“怎么了?”


我爹还没回答,院门就被推开了。不是敲,是推,力道大得门板撞在院墙上,发出嘭的一声闷响。


我站起来往门外走。走到门口,整个人就愣住了。


院子里站着一个姑娘。


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布衫,黑色的裤子,脚上是一双方口布鞋。个子不算高,但站在那里,腰板挺得笔直,像一杆标枪。她梳着两条大辫子,辫梢扎着红头绳,皮肤被日头晒成了小麦色,五官说不上多精致,但那一双眼睛——那双眼睛像两颗烧红的炭,又亮又烫,直直地钉在我身上。


她右手拎着一根鞭子。


那是一根赶牛的皮鞭,竹子做柄,牛皮搓的鞭梢,鞭梢在泥地上拖出一条约莫三尺长的痕迹。


我认出来了。


“林……林小麦?”我声音都变了调。


林小麦没有回答。她就那么站在院子里,拎着鞭子,死死地盯着我。院子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,连墙头那只老母鸡都识趣地跳了下去。午后的阳光毒辣辣地照在她身上,她的影子缩成一小团缩在脚边。


“你、你还好吗?”我干巴巴地问了句废话。


林小麦终于开口了。她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,带着六年积攒的寒气。


“赵建国,你还记不记得你自己说过的话?”


我的脑子飞速转了起来。什么话?我说过什么话?六年了,我说过的话比吃过的盐还多,我哪记得哪一句?但看着林小麦手里那根鞭子和那双眼睛,我知道我肯定是说过什么要命的话。


“我问你话呢。”林小麦往前迈了一步,鞭梢在泥地上拖出刺耳的沙沙声,“你还记不记得?”


“小麦,你先把鞭子放下,有话好好说。”我试图稳住局面。


“好好说?”林小麦笑了一声,那笑声比哭还让人心慌,“六年前你走的时候,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的那番话,你忘了?”


六年前。当着全村人的面。


我的记忆像被人猛地拽了一下,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——村口的大槐树下,一群老少爷们儿围着给我送行,我穿着崭新的军装,背着一个破铺盖卷,意气风发地站在人群中间,挥着手像领袖视察似的跟大家告别。


然后我看到了人群里的林小麦。那年她十五岁,瘦瘦小小的,扎着两条黄毛辫子,躲在人群后面,眼泪汪汪地看着我。


我那时候说了什么?


我的冷汗刷地就下来了。


“你忘了是吧?”林小麦的声音变得危险起来,“那我帮你回忆回忆。你说——‘小麦,别哭了,等我赵建国出息了,回来娶你!’”


这句话像一道闪电劈进我的脑子里。


我记起来了。


全记起来了。


那年我十六岁,她十五岁,都是半大孩子。她是我发小林向阳的妹妹,从小就跟在我们屁股后面转。我叫她“小尾巴”,林向阳叫她“跟屁虫”。那时候村里的小孩都知道,赵建国和林小麦是一对儿,大人们也经常拿我们打趣。林向阳还跟我放过狠话,说我要敢欺负他妹妹,就把我脑袋拧下来当球踢。


但我十六岁那年要去当兵了。我是赵家沟第一个考上军校的后生,整个村子都轰动了。走的那天,全村人都来送我,林小麦躲在人群后面哭,我那时候年轻气盛,觉得自己是去闯天下的,看见她哭成那样,心里一热乎,就扯着嗓子喊了那么一句。


我本意是想安慰她。


但我忘了两件事。第一,我是当着全村人的面喊的。第二,林小麦这个人,从小就认死理。


她三岁那年,她爹逗她说村头老槐树底下埋着一坛金元宝,她就天天扛着小锄头去挖,挖了整整一个夏天,把她爹心疼得直抽自己嘴巴子。她七岁那年,林向阳跟她打赌输了,说给她当马骑,她就真的骑着她哥从村头爬到村尾,林向阳到现在提起来还觉得丢人。


她说她记住了我说的话。


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的那句话。


那她就是记住了。一个字都不会忘。


“小麦,我那时候……”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,“我才十六,你才十五,那都是小孩子的话……”


“小孩子的话?”林小麦的眼睛眯了起来,攥着鞭子的手指节发白,“赵建国,你在军校念了四年书,就学会了耍赖?”


“不是耍赖……”


“那是什么?”


“我、我那是……”


我正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说什么,身后传来我爹幸灾乐祸的声音:“建国啊,你自己放出去的话,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

我回头一看,我爹、我娘、我小英,三个人整整齐齐地挤在门口,看热闹的表情如出一辙。我爹叼着烟袋锅子,脸上难得地带着笑,那表情分明在说:你小子也有今天。


“爹,你倒是帮我说句话啊。”我压低声音求援。


我爹悠悠地吐了口烟:“小麦这孩子,我认。”


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。


林小麦拎着鞭子往前又迈了一步,离我只有三步远了。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,后脚跟磕在门槛上。我一个堂堂军校毕业生,未来的共和国军官,在自家门口被一个姑娘拿鞭子逼得无路可退。这要是让我的同学们知道了,能笑掉大牙。


“小麦,咱们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说?”我试图做最后的挣扎,“你看,我刚到家,连口水都没喝……”


“渴了是吧?”林小麦冷笑一声,“小英,给你哥端碗水。”


“哎!”小英欢快地应了一声,屁颠屁颠地跑去灶房端了碗水出来。我接过碗,喝也不是,不喝也不是,端着碗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里。


“喝完。”林小麦说。


我老老实实地把水喝了。


“好,水喝完了。现在说正事。”林小麦把鞭子横在身前,两手各握一端,那个姿态让我的眼皮跳了一下——她握鞭子的手势,跟她哥林向阳握扁担揍人的手势一模一样。


“赵建国,六年前你当着全村人的面说要娶我。今天你也当着全村人的面,给我一个准话。你娶,还是不娶?”


院子外面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村民。王婶子纳鞋底的针停在了半空中,张大爷的旱烟袋差点烫了自己的手,一群小孩趴在墙头上,眼巴巴地等着看热闹。我甚至看到林向阳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了,他抱着胳膊靠在院门外的槐树上,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,像是在看一出跟他毫无关系的好戏。


我站在那里,手里端着个空碗,穿着笔挺的军装,肩章在太阳下闪闪发光,但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。


“小麦,”我深吸了一口气,“这事不是小孩子过家家……”


“我问你娶不娶。”林小麦打断我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像是钉子钉在铁板上,“你别跟我扯别的。你赵建国是个爷们儿不是?是爷们儿,说过的话就得算数。”


这句话把我噎住了。


在军校四年,政委给我们讲过无数次的“军人以诚信为本”,我把这句话刻在了骨子里。我赵建国长这么大,没干过一件食言而肥的事。跟战友说的话,一口唾沫一个钉。跟领导表的态,说到就做到。


但十六岁说的话,也算吗?


我正天人交战,院子外面的林向阳忽然开口了。他的声音不高不低,懒洋洋的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飘进了院子里。


“建国,我跟你说个事。这六年,来我家说媒的没有二十个也有十八个。我爹娘劝她嫁人劝了不下一百回。她一个都没见,全撵出去了。”


林向阳顿了顿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。


“她等的就是你小子。你要是今天不给个准话,我丑话说在前头——我林家虽然穷,但我妹妹要是受了欺负,我这个当哥的第一个不答应。”


我看了看林向阳,又看了看林小麦。哥哥靠在槐树上,云淡风轻地威胁我。妹妹站在院子里,红着眼眶握着鞭子。这兄妹俩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


但我没有生气。


因为我知道林向阳说的是真的。林小麦等了我六年,从十五岁等到二十一岁。在赵家沟,二十一岁的姑娘还没嫁人,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。她一个人扛了六年,扛着所有人的议论和眼光,就为了等我回来。


她手里那根鞭子,不是来打我的。


她是来打一个叫赵建国的混蛋的。那个混蛋让她等了六年,还不打算认账。


我忽然觉得自己确实是个混蛋。


院子里安静了很长时间。所有人都看着我,等着我开口。墙头上的小孩屏住了呼吸,院子里那只老母鸡不知什么时候又飞了回来,蹲在墙角歪着脑袋看热闹。


我把手里的空碗放在窗台上,往前走了一步。林小麦下意识地握紧了鞭子,但她的眼神闪了一下,那里面有紧张,有期待,还有一丝藏得很深的害怕。她怕我说不。


“林小麦。”我叫她的全名,声音比之前低了很多,“我问你一句话。”


“你问。”


“这六年,你等我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我也许不会回来?也许我会找个城里姑娘?也许我早就忘了那句话?”


林小麦的嘴唇抖了一下。她没说话,但我看到她的眼眶红了。她咬了咬嘴唇,硬是把眼泪憋了回去,然后抬起头,直直地看着我。


“想过。”她说,“每次有人来提亲,我都想,赵建国那个王八蛋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。每次过年你没回来,我都想,他是不是把我忘了。去年冬天,你娘说你过年又回不来,我回家哭了整整一宿。”


她的声音开始发抖,但她的腰板依然挺得笔直。


“但我又想了,你赵建国从小就是个说话算数的人。你答应我的事,一定会做到。你要是没做到,那一定是有原因的。你要是真的不要我,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好。”


她说到这里,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但她没有擦,任由那两行泪在脸上淌着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。


“所以我拼命干活,拼命学。我知道你上了军校,是大知识分子了,我这个只念过初中的乡下丫头配不上你。我让向阳哥从镇上给我带书回来,什么书都看。我跟秀莲嫂子学缝纫,给你做了好几身衣裳,也不知道你穿多大的,就照着向阳哥的尺寸做的。我还学了做饭,你爱吃红烧肉,我练了大半年,把家里的猪都快试吃没了……”


“停停停。”我赶紧打断她,“你刚才说,你跟谁学缝纫?”


“秀莲嫂子。哦,你不认识,她是村东头周木匠家的大儿媳妇,针线活可好了。”


我松了一口气。我还以为她说的是谁呢。不过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——这姑娘为了我,做了这么多事,而我什么都不知道。我在军校的教室里、操场上、靶场上,挥汗如雨地训练,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当个好兵、怎么出人头地,从来没想到在千里之外的赵家沟,有一个姑娘在为我熬夜缝衣裳、为我杀猪练厨艺。


我赵建国何德何能。


“小麦,”我深吸了一口气,说出了我这辈子最认真的一句话,“我赵建国说过的话,一口唾沫一个钉。我娶。”


院子里安静了一瞬。


然后林小麦手里的鞭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。


她站在那里,浑身发抖,眼泪哗哗地往下淌。她想说什么,但嘴唇哆嗦得太厉害,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。她用手捂住嘴,肩膀剧烈地抽动着,像一片被风吹乱的树叶。


院墙上的小孩们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,王婶子手里的鞋底直接掉进了土里,张大爷的烟袋锅子烫了自己的手背都没顾上疼。我娘从屋里冲出来,一把抱住林小麦,嘴里喊着“好闺女、好闺女”,哭得比林小麦还大声。


我爹没动。他坐在门槛上,叼着烟袋锅子,眯着眼睛看着这一切,嘴角翘到了耳朵根。那表情分明在说:老赵家的种,说话算话。


林向阳从槐树上直起身来,走到我面前,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。我下意识地绷紧了后背,我知道他当了好几年泥瓦匠,那胳膊粗得跟小树似的。这货从小就护犊子,小时候有个外村的野小子揪了一下林小麦的辫子,他追着人家跑了两里地,最后把人家按在稻田里揍得哭爹喊娘。


“建国。”他开口了。


“嗯。”


“你刚才说的话,我可都听见了。”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,那只手沉得像一块砖头,“你要是敢反悔——”


“向阳哥,”我截住他的话,认真地说,“我不会。”


林向阳看着我,慢慢点了点头。然后他咧嘴一笑,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,力气大得我差点一个趔趄。


“行,那就赶紧的吧。明天就去公社领证,这个月就把酒席办了。”他回头看了一眼林小麦,脸上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复杂,“这丫头等了你六年,你可不能让她再等了。”


林小麦还在哭,但我注意到她从我娘怀里抬起脸来,偷偷看了我一眼。那一眼里有泪光,有笑意,还有一点点得意。那眼神我太熟悉了——小时候她每次赢了什么,就是这个表情。


我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。


但我认了。


那天晚上,林小麦在我家吃的饭。我娘把家里仅有的半只老母鸡杀了,炖了一大锅汤,又炒了四个鸡蛋,烙了白面饼,摆了满满一桌。在赵家沟,这已经是过年才有的排场了。


林小麦坐在我对面,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吃,跟刚才那个拎着鞭子堵门的泼辣姑娘判若两人。我注意到她时不时地抬头看我一眼,碰上我的目光又赶紧低下头,耳根红得像煮熟的虾。


林向阳也留下来喝酒了。他和我爹推杯换盏,从包产到户聊到化肥价格,从修路的事聊到明年种什么。我坐在一边听着,发现林向阳已经不是六年前那个愣头青了。他说话有条有理,还知道不少外面的事,这几年在外面干泥瓦匠,眼界开阔了不少。


“建国,”林向阳喝了一口酒,忽然转向我,“你在军校学了点啥?”


“学了不少东西。”我说,“军事理论、战术指挥、武器操作、还有文化课。”


“文化课都学啥?”


“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外语,还有一些政治理论。”


林向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又问:“那你这个排长,能当几年?”


“这个说不准。”我老实回答,“看表现,看机遇。干得好能提,干不好就到头了。”


“你肯定能干好。”林向阳毫不犹豫地说,然后话锋一转,“不过你有没有想过,小麦跟你去部队,她能干啥?”


我愣了一下。这个问题,我还真没想过。军校四年,我想的都是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军官,从来没想过当了军官以后的事,更没想过娶了老婆以后老婆能干啥。


“部队有家属院。”我搜肠刮肚地回忆着在军校听过的只言片语,“随军家属可以安排一些工作,比如服务社、幼儿园什么的。不过那都得等到了部队以后看实际情况。”


林向阳沉默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,没再说什么。但他的话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我心里。我忽然意识到,我答应娶林小麦,不只是多一个老婆那么简单。她的生活,她的未来,她的一切,都跟我绑在了一起。我如果干不好,她就得跟着我吃苦。我如果被分到哪个山沟沟里,她就得跟着我去山沟沟。


她能适应吗?她愿意吗?


吃完饭,林小麦帮我娘收拾了碗筷,又跟小英说了一会儿话。我送她和林向阳出门的时候,天已经全黑了。夏天的晚上,赵家沟的夜空很高很远,星星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片天幕,银河像一条发光的带子横贯头顶。


林向阳走在前面,故意走得很快,把我和林小麦落在后面。我和林小麦并肩走在村道上,谁也没说话。夜风吹过稻田,带来一阵阵稻花的清香,远处的池塘里青蛙叫成一片。


“赵建国。”林小麦忽然开口。


“嗯?”


“你今天答应的事,是真心答应的,还是被我和我哥逼的?”


我停下了脚步。月光照在她的脸上,她的眼睛亮晶晶的,里面装着一整个夏天的星光。


“小麦,”我说,“我承认,我一开始是有点懵。但那不是你逼我的结果。我赵建国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,但有一条——我自己说过的话,我得认。”


我顿了顿,又说:“你等我六年。接下来的六十年,我等你。”


林小麦的眼眶又红了,但她没有哭。她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,塞到我手里。我借着月光一看,是一块红布包着的什么东西,打开红布,里面是一块怀表。表壳是银的,上面刻着一对鸳鸯戏水,翻过来,背面刻着四个歪歪扭扭的字——“赵 林 百年”。


我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。


“我自己刻的。”林小麦的声音很轻,“去年冬天跟秀莲嫂子学的。刻得不好看,你别嫌弃。”


我把怀表攥在手心里,金属的表壳被夜风吹得冰凉,但我觉得手心烫得厉害。我伸手把林小麦拉过来,轻轻抱了她一下。她的身体僵了一瞬,然后慢慢软下来,把脸埋在我的胸口。


“小麦,谢谢你等我。”我在她耳边说。


林小麦没有说话,但我感觉到她的肩膀在抖。


林向阳在前面远远地喊了一声:“差不多得了啊,明天还要去公社呢!”


林小麦从我怀里钻出来,飞快地擦了擦眼睛,头也不回地跑向了她哥。她的辫子在月光下甩出一条弧线,像两条银色的飘带。


我站在村道上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,心里翻涌着无数个念头。


我,赵建国,二十二岁,刚从军校毕业,报到通知书还没拿到,工作单位还没着落,就先把老婆定下了。


这事要是让我那些同学知道了,他们能笑掉大牙。


但我不在乎。


躺在炕上,我翻来覆去睡不着。月光透过窗户纸洒在被子上,我掏出那块怀表,翻来覆去地看。表针已经不走了,停在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的时间上。但表壳上那对鸳鸯还清晰可见,背面那四个歪歪扭扭的字更是清清楚楚。


“赵林百年”。


这丫头,去年冬天就在刻这个了。那时候她根本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回来,也不知道我回来以后会不会认账。她就是在等,傻等,等一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的混蛋。


我把怀表贴在胸口,闭上了眼睛。


第二天,天还没亮透,我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。我翻身起来套上衣服,打开门一看,林向阳站在门口,表情古怪得很。


“怎么了?”


“你自己出来看。”他往旁边让了一步。


我走出院门,就看见林小麦站在门口。她换了一身衣服,白底蓝花的布衫换成了一件淡红色的的确良衬衫,辫子重新梳过,扎着两根新的红头绳。她手里没有鞭子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蓝布包袱,鼓鼓囊囊的,不知道装了什么。


“你……”我疑惑地看着她,“这么早来干嘛?”


林小麦把包袱往我怀里一塞:“给你的。”


我打开包袱一看,里面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件衣服——两件的确良衬衫,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,还有一套手工缝制的军绿色作训服。针脚细密,线头干净,每件衣服的领口内侧都绣着一个小小的“赵”字。


除了衣服,还有三双布鞋。鞋底纳得密密麻麻,针脚匀称结实。还有五双鞋垫,每双鞋垫上都绣着不同的图案——有鸳鸯、有喜鹊登梅、有步步高升。还有一双鞋垫上绣的是“平安”两个字。


我看着这些东西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
“我不知道你穿多大的,就照着向阳哥的尺寸做的,可能有点大。”林小麦低着头,揪着自己的衣角,“你要是不合身,我再改。”


我拿起那双绣着“平安”的鞋垫,翻过来覆过去地看着。绣工不算精致,有些地方歪歪扭扭的,但每一针每一线都扎得结结实实。


“你做了多久?”我问。


“没多久。”林小麦轻描淡写地说,但林向阳在旁边插了一嘴。


“没多久?熬了多少个夜你自己记不记得?去年冬天为了纳鞋底,手上扎的全是针眼,大年三十都在那儿绣花。咱娘说她,她还急眼。”


“哥!”林小麦回头瞪了林向阳一眼。


我抱着那个包袱,觉得它比我背过的任何背包都要沉。我想到她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地缝,想到她扎了满手的针眼,想到她大年三十一个人坐在炕上绣花,而我在军校里跟战友们包饺子放鞭炮。我的心像被人捏了一把,酸得说不出话来。


“小麦,”我说,“今天就去公社。”


林小麦抬起头,眼睛一下子亮了:“去公社干嘛?”


“领证。”


“真的?”


“真的。”


林小麦的嘴角翘了起来,但她努力装出一副淡定的样子:“那、那我回去换身衣服。”


“你身上这件就挺好的。”


“不行,这是旧的。”她转身就往家跑,跑了两步又回过头来,“你等我!别跑了!”


林向阳和我站在晨光里,看着她的辫子在巷子里一甩一甩地跑远。晨雾还没散尽,村子上空飘着炊烟,公鸡在远处打鸣,谁家的狗追着另一条狗从巷子里蹿过去。


“建国。”林向阳忽然开口。


“嗯?”


“到了公社,你就是我妹夫了。”他转过头看着我,脸上的表情半是认真半是玩笑,“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?”


“知道。”我说,“我得一辈子对她好。”


“光对她好还不够。”林向阳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,“她这个人心眼实,认准了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。你别让她后悔。”


我看着林小麦消失的巷口,点了点头。


上午八点,我骑着我爹那辆破二八大杠,后座上载着林小麦,沿着土路往公社骑。自行车叮叮当当地响,链条每转一圈就哐当一声,听起来随时要散架。林小麦坐在后座上,双手抓着我的衣服,一路上没怎么说话,但我能感觉到她的手在微微发抖。


公社的民政所在一排灰砖平房里,门口挂着一块掉了漆的木牌子。我们到的时候,民政所刚开门,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干部坐在办公桌后面喝搪瓷缸里的茶水。


“同志,我们来办结婚证。”我把两人的户口本和介绍信递上去。


女干部接过材料看了看,又抬头看了看我和林小麦。她的目光在林小麦的脸上停留了片刻,然后在我肩章的“红牌”上停留了片刻,表情微微变了一下。


“军人?”她问。


“军校刚毕业,见习排长。”


女干部点了点头,又低头看了看材料:“赵建国,林小麦。你们是自愿结婚吗?”


“是。”我回答得斩钉截铁。


“是。”林小麦的声音轻得像蚊子,但很坚定。


女干部笑了笑,拿出一张红双喜的结婚证,开始填写。她写得很快,钢笔在纸面上刷刷地响。填好后,她把结婚证推过来让我们签字。


我拿起笔,在“夫”那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林小麦拿起笔,在“妻”那一栏一笔一划地写下了“林小麦”三个字。她的字不太好看,但写得很用力,像是要把自己的名字刻进那张纸里。


女干部在结婚证上盖了章,然后把其中一张递给我们。我双手接过那张印着红双喜的纸,觉得它比军校的毕业证书还要沉。


走出民政所的时候,阳光正好照在门前的台阶上。林小麦站在我旁边,双手捧着那张结婚证,翻来覆去地看,像是看不够似的。


“看够了吗?”我笑着问。


“没有。”她头也不抬,“我做梦都想着这张纸,想了好多年了。”


我心里一酸,伸手把她手里的结婚证拿过来,和自己的那份一起叠好,放进军装的内口袋里。


“以后有的是时间看。”我说,“走,回家。”


“等一下。”林小麦忽然拉住我的袖子,“你还没……”


“还没什么?”


“还没叫过我。”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,“叫一声,好不好?”


我愣了一下,然后明白了她在说什么。


“媳妇。”我叫了一声。


林小麦的脸腾地红了,红到了耳朵根,红到了脖子根。她低下头,嘴角却不争气地翘了起来,翘成了一个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弧度。


“回去吧。”她小声说,“你娘……咱娘还在家等着呢。”


我蹬上自行车,载着我刚领证的媳妇,沿着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往回骑。风吹过稻田,掀起一层层绿色的波浪,路边的野花开得正盛,黄的白的紫的,铺了一路。


林小麦在后座上轻轻靠着我,把脸贴在我的后背上。


“赵建国。”她说。


“嗯?”


“我以后不打你了。”


我差点把自行车骑到稻田里去。


“你本来也没打过我。”我说。


“那根鞭子是我爹赶牛用的。”林小麦在我背后说,声音里带着笑意,“我就是拿来吓唬吓唬你的。”


“我知道。”


“你知道个屁。”她轻轻捶了我后背一下,“你要是真不答应,我能拿你怎么样?我又打不过你。”


“那你准备怎么办?”


林小麦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说:“那我就再等六年。”


我的鼻子酸了。酸得一塌糊涂。


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,转过身来看着她。她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了,低着头揪衣角。


“林小麦。”我认真地说。


“嗯?”


“我不会让你再等了。”


回到村里的时候,我家院门口又围了一圈人。我远远看见那阵势,心里咯噔一下——不会又是来堵门的吧?骑近了才发现,来的人是来道喜的。王婶子提了一篮子鸡蛋,张大爷拎了一只老母鸡,几个婶子大娘七嘴八舌地围着我娘说话。


“我就说嘛,这俩孩子从小就有夫妻相!”


“可不是嘛,建国有出息,小麦贤惠,绝配!”


“啥时候办酒啊?大伙都等着呢!”


我娘笑得合不拢嘴,看见我和林小麦骑着自行车回来,赶紧迎上来。林小麦从后座上跳下来,红着脸叫了一声“娘”。我娘愣了一瞬,然后一把抱住她,老泪纵横。


“好闺女,好闺女。”我娘拍着她的后背,“你等建国这么多年,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。”


我爹坐在门槛上,叼着烟袋锅子,看着这一切,眼角也湿润了。他站起来,清了清嗓子,对着满院子的人说:“今天就办!把村里的老少爷们都叫来,咱老赵家娶媳妇了!”


满院子的人欢呼起来,几个小孩兴奋地跑出去到处报信。我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一群婶子大娘推搡着进了屋,按在椅子上。林小麦也被一群姑娘媳妇簇拥着去了林向阳家,说是要换新衣裳。


接下来的一整天,我像一截木头似的被人摆弄来摆弄去。有人往我胸前别了一朵红纸折的大花,有人往我脸上抹了一把锅底灰,有人给我灌了三碗酒。赵家沟办喜事的规矩又多又杂,我在军校学的那些条例条令在这里全都不管用,只能老老实实地听人安排。


黄昏的时候,酒席摆开了。我家的院子摆不下那么多桌,就摆到了巷子里、邻居家的院子里。全村一百多口人几乎都来了,桌椅板凳是从各家各户借的,碗筷也是东拼西凑的。菜不算丰盛,但量大管饱——猪肉炖粉条、红烧鸡块、白菜豆腐、油炸花生米,还有我爹从镇上买回来的散装白酒。


林小麦被人从家里接过来的时候,我差点没认出来。她换了一身红衣——那是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外套,虽然料子不算好,但剪裁合身,把她整个人衬得跟过年一样喜庆。她的两条辫子盘成了发髻,插着两朵红绒花,脸上涂了淡淡的胭脂,嘴唇上点了口红。


她走到我身边,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和我并排坐下。我偷偷看了她一眼,发现她的手在桌子底下紧张地攥着衣角。我伸手过去,轻轻握住了她的手。她的手凉凉的,微微发颤,但在我的手覆上去的那一刻,她的手指立刻反扣过来,和我十指相扣。


“敬酒了敬酒了!”林向阳端着一碗酒站起来,脸已经喝得通红,“建国,以后小麦就交给你了。我对你没别的要求,就一条——”


他顿了顿,红着眼眶,声音忽然变得很重很重。


“你要对她好。”

南下


结婚第三天,报到的通知书就到了。


那天早上我正蹲在院子里啃窝头,我爹从大队部一路小跑回来,手里攥着一个牛皮纸信封,跑得气喘吁吁的,脸上的褶子都在抖。他在部队待过几年,知道这种信封意味着什么,比我这个当事人还激动。


“快、快拆开看看!”他把信封塞到我手里。


我撕开信封,抽出那张薄薄的纸,上面印着鲜红的抬头——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某军区政治部。正文只有寥寥几行字,但我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十遍,直到把每一个字都刻进了脑子里。


我被分配到了南方某部,驻地在闽南的一个山沟沟里。


“闽南?”我娘凑过来,“那是在哪儿?”


“福建。”我说。


我娘的表情一下子垮了。赵家沟到福建,两千多里地,坐火车要两天两夜。她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,两千多里对她来说跟两万里没什么区别。


“怎么分那么远?”我娘的声音发颤,“不能近点吗?”


“娘,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分到哪儿就去哪儿。”我把通知书折好放回信封里,“远点好,越远越能锻炼人。”


我娘没再说什么,转身进了灶房。我听见她在里面擤鼻涕。


林小麦一直站在门口没说话。她今天穿的是那件淡红色的确良衬衫,头发盘成了髻,已经是小媳妇的打扮了。她看着我手里的信封,嘴唇动了好几次,最后只问了一句:“啥时候走?”


“通知书上说,七月二十号之前报到。”我算了算日子,“还有十二天。”


“十二天。”林小麦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,声音轻得像在数米粒。然后她笑了笑,笑得很平静,“够了,够我给你收拾东西了。”


接下来的十二天,林小麦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。她把给我做的那些衣服重新拿出来,一件一件地检查线脚,有不妥帖的地方拆了重新缝。她把那三双布鞋用油纸包了三层,塞进我的背包最底下。她又去镇上扯了几尺的确良布,熬了两个通宵给我做了两套新内衣。我说部队什么都发,不用带这么多。她说部队发的哪有家里的好,硬是把我那个军用背包塞得鼓鼓囊囊。


走的前一天晚上,林小麦炒了四个菜,都是我从小就爱吃的——红烧肉、炒鸡蛋、酸辣土豆丝、白菜炖粉条。她把肉全夹到我碗里,自己只吃土豆丝和白菜。


“你怎么不吃肉?”我问。


“我不爱吃肉。”她说。


这谎撒得一点都不高明。赵家沟谁不知道林小麦爱吃肉?小时候她为了抢一块红烧肉,把她哥林向阳的胳膊都掐青了。但我没有戳穿她,只是在吃完饭后把剩下的肉拨到一个小碗里,悄悄放进了碗柜最显眼的位置。她明天看见了,自然会吃的。


吃完饭,林小麦去灶房洗碗,我坐在炕沿上看那张通知书,翻来覆去地看。通知书上的每一个字我都已经背下来了,但我还是不停地看,好像多看几遍就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似的。


林小麦洗完碗进来了。她在我旁边坐下,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从炕席底下掏出一个红布包。她打开红布,里面是一绺头发,用红绳扎着,乌黑乌黑的。她把这绺头发放进一个小布袋里,系紧袋口,塞到我手里。


“给你。”她说,“想我的时候就看看。”


我把那个小布袋攥在手心里,觉得它烫得厉害。在赵家沟的风俗里,女人剪头发给男人,那是把命都交出去了的意思。我认识她这么多年,她的辫子就没剪过,小时候有人开玩笑说要把她的辫子铰了,她哭着追了人家半个村子。如今她剪下一绺来给我,那剪刀下去的时候,她手抖没抖?


“小麦,”我说,“你后悔吗?”


“后悔啥?”


“后悔嫁给我。嫁了个当兵的,刚过门三天就得走,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。”


林小麦没有马上回答。她低着头,把红布叠得整整齐齐,叠好了又拆开,拆开了又叠。过了好一会儿,她才开口。


“赵建国,我跟你说个事。”


“你说。”


“你考上军校走的那年,我十五岁。那时候村里人都说,赵家大小子飞走了,不会再回来了。我爹也这么说,我娘也这么说,连向阳哥都说让我别等了。”她顿了顿,“我不信。我就觉得,你不是那种人。”


她抬起头看着我,眼睛里没有泪,只有一种我从来没在她眼里见过的东西。那东西很亮,很烫,像她手里曾经攥过的那根鞭子。


“你要走就走,我不拖你。你走到天边去,我也在这儿等你。一年、两年、十年,我都等。反正我林小麦认准的事,从来不回头。”


我一把把她搂进怀里。她没有哭,只是用力地回抱着我,力气大得不像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。她的手指掐进我的后背,像是要把自己嵌进我的骨头里。


“等我立住脚,就来接你。”我在她耳边说。


“嗯。”


“到了部队我给你写信,一周一封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你跟娘好好在家,有啥事让向阳哥帮衬着。”


“嗯。”


她什么都说“嗯”,但那一声声“嗯”里,装着一整个女人对男人的托付。


第二天天还没亮,我就起来了。林小麦比我起得更早,已经把早饭做好了——一大碗手擀面,卧了两个荷包蛋。我呼噜呼噜地吃完面,背上那个鼓鼓囊囊的背包,站在院子里。


天边刚露出一线鱼肚白,整个村子还在睡梦里。晨雾贴在地面上,把院墙和树根都洇湿了。我爹拄着锄头站在门口,我娘拉着我的袖子不撒手,小英红着眼圈站在娘身后。林小麦站在最边上,手里拎着一个小布包。


“这是路上吃的。”她把布包塞给我,里面是几张烙饼和两个煮鸡蛋。


“小麦。”我说。


“嗯?”


“我走了。”


她的嘴唇抖了一下,但马上抿紧了。她替我整了整衣领,又把背包带子拽了拽,确认不会松脱。做完这些,她往后退了一步,站在我娘旁边,不说话了。


我走到院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。


我爹的腰弯了,我娘的白发多了,小英长高了,而林小麦——她就那么站在晨雾里,穿着那件淡红色的确良衬衫,头发盘成髻,脸上一片平静。但她攥着衣角的手指节发白,像要把那块的确良攥出水来。


我没有再回头。我大步走在出村的土路上,脚下的三接头皮鞋踩得泥土咯吱咯吱响。晨雾慢慢散开,东边的山头上冒出了第一缕金光。我走过村口的槐树,走过那片稻田,走过和林小麦一起走过的每一条路。我没有停,因为我知道,只要一停下来,我可能就再也迈不动步子了。


走出三里地,上了通往镇上的大路,我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,打开林小麦给我的那个布包。


烙饼还热着。


她用一块干净的棉布裹着它们,裹了一层又一层。棉布的最里面,塞着一张小纸条,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,边缘毛毛糙糙的。纸条上写着五个字,歪歪扭扭的,一看就是她的笔迹。


“我等你回家。”


我把纸条贴在胸口上,仰起头看着天上慢慢亮起来的天光。天上有几只鸟飞过去,往南边飞的。我看着它们越飞越远,直到变成几个小黑点,消失在晨光里。


然后我站起来,背好背包,大步朝镇上走去。


火车是下午的。绿皮车,硬座,从北方一直开到南方。车厢里挤满了人,座位底下都躺着人,过道里堆满了编织袋和蛇皮口袋。我的座位靠窗,旁边是一个去南方打工的中年人,对面是一对带着小孩的年轻夫妻。那小孩哭了一路,年轻的妻子哄了又哄,年轻的丈夫笨拙地抱着孩子摇来摇去。


我没有说话,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和村庄。北方的平原慢慢变成了南方的丘陵,黄土变成了红土,苞谷地变成了稻田。车窗外的世界越来越绿,越来越湿,越来越陌生。


两天两夜之后,火车停在了闽南的一个小站。


我背着背包走下火车,一股潮湿的热浪扑面而来,把我裹了个严严实实。这是七月的闽南,空气里都能拧出水来,知了叫得像一整个连队在拉歌。我站在月台上,看着周围陌生的面孔和听不懂的方言,第一次觉得这地方真他娘的远。


来接我的是一辆军用吉普车,从驻地开过来的。司机是个老兵,姓胡,黑瘦黑瘦的,颧骨高得像两座小山丘,说着一口带着浓厚闽南口音的普通话,我有一半听不懂。他帮我拎了行李,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齿。


“赵排长,欢迎欢迎!驻地离这还有三十公里,全是山路,你坐稳了。”


吉普车开出火车站,一头扎进了连绵起伏的群山。路是石子铺的,坑坑洼洼的,车子蹦蹦跳跳地往前走,颠得我五脏六腑都快移了位。两边的山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树,有些树我从来没见过,叶子大得像一把把蒲扇。空气里的味道也跟北方不一样,带着一股植物的甜腥味,混着泥土的潮湿味。


“胡班长,在这儿待了多少年了?”我问。


“八年了。”胡老兵单手扶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夹着烟,“我是本地人,当了三年兵,转了志愿兵,就在这儿扎根了。”


“这地方怎么样?”


“怎么说呢……”胡老兵吸了口烟,烟灰被风吹得往后飘,“风景好,空气好,就是偏了点。离最近的镇子十几里路,离县城四十里。买个东西都得搭顺风车。你家属要是随军的话,得住家属院,条件一般,但比老百姓强。”


家属。这个字眼让我的心跳了一下。我想起林小麦站在晨雾里的样子,想起她攥着衣角的手指,想起那张小纸条上的五个字。她才刚过门三天,我就把她丢在了两千多里外的赵家沟。我什么时候能把她接过来?她自己也不知道。按部队的规定,见习期满、正式定岗之后才能申请家属随军。少说也得一年。


一年。对林小麦来说,那是又一个一年。


吉普车在山路上颠了一个多小时,终于到了驻地。那是一个藏在山坳里的营区,四面都是山,只有一条路通进来。营区不算大,几排营房整整齐齐地排在缓坡上,操场在中间,边上是一个小靶场。远处的山腰上能看到几个哨位,哨兵的身影在树影里若隐若现。


营区的门口竖着一块大石头,石头上用红漆写着四个字——虎踞龙盘。


我下车的时候,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大步迎上来。他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作训服,肩章上是上尉的牌子,脸膛黝黑,一双眼睛又亮又利。走到我面前,他啪地立正,敬了个标准的军礼。


“赵建国同志,欢迎!”


我赶紧回礼:“首长好!”


“别叫首长,叫老周就行。周志刚,一连连长。”他放下手,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,嘴角露出一个满意的笑,“好,精神!不愧是正经军校出来的,跟那些提干的就不一样。”


周志刚带我去了连部,一路上絮絮叨叨地介绍着情况。一连是全团的老先进,训练标兵连,今年的考核成绩在全师排第三。全连一百零三号人,三个排九个班。我分到三排当排长,前任排长上个月调走了,位置空了快一个月。


“你来的正好。”周志刚说,“下个月就是全师比武,三排的尖子不少,就是缺个会带的。你在军校学的那一套,正好用上。”


连部是一间不大的办公室,墙上挂满了锦旗和奖状。周志刚给我倒了杯水,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沓花名册递给我。


“这是三排的人员名单,你拿回去慢慢看。先跟你说几个重点人——一班长刘大柱,老志愿兵,兵龄比我都长,军事素质全连第一,就是脾气倔,认死理。三班长马小光,去年入伍的,脑子活泛,枪法准,就是有点散漫。还有……”


他顿了顿,表情变得有些微妙。


“还有一个,二班的,叫陈卫东。这人你多注意点。”


“怎么了?”


“不好说。”周志刚摇了摇头,“你自己看了就知道了。”


我把花名册揣进口袋,跟着周志刚去了三排的宿舍。三排的营房在营区最东头,是一排砖瓦平房,墙面刷着白灰,门窗漆成了军绿色。门前的空地上打扫得干干净净,两边的排水沟里连一片落叶都没有。门口站着一个老兵,黑脸膛,大个子,站得笔直,肩章上是志愿兵的牌子。


“一排长好!”他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,震得窗户玻璃嗡嗡响。


“这就是刘大柱,一班长。”周志刚介绍道。


刘大柱的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遍,从头到脚,最后停在我的脸上。他的眼神不是敌意,而是一种掂量。那眼神我太熟悉了——老兵看新排长,都是这个眼神。你得拿出真本事来,他们才会服你。


“刘班长,以后请多关照。”我伸出手。


刘大柱犹豫了半秒钟,然后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。他的手粗糙得像砂纸,力气大得出奇,但我早有准备,手指稳稳地顶住了他的虎口。他的眼神闪了一下,似乎有些意外。


“排长客气了。”他说。


当天晚上,我第一次站在了全排面前。


三十几号人,整整齐齐地列队站在灯光下,清一色的作训服,清一色的板寸头,清一色的黝黑面孔。我站在队列前面,穿着笔挺的军装,肩章上的“红牌”在灯光下格外显眼。


“同志们好,我叫赵建国,从现在起担任三排排长。”我的声音不大,但在夜风里传得很远,“我没有什么特别的,就是一个刚从军校毕业的新兵蛋子。在座的很多同志兵龄比我长、经验比我多,在这方面你们是我的老师。”


队列里发出轻微的骚动,有人在交换眼色。一个刚毕业的排长上来就说自己要向老兵学习,这在他们听来大概不太寻常。


“但我有一条。”我的声音陡然拔高,“在我这儿,不看出身不看兵龄,只看一条——看你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兵。你合格了,我尊重你。你不合格,我练你。练到你合格为止。听明白了吗?”


“明白!”全排齐声吼道。


我的目光扫过每一张脸,扫过刘大柱沉稳的面孔,扫过一个眼睛活泛的小个子——那大概就是马小光了,扫过一个站在排尾的瘦高个。那人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,别人看我的时候带着好奇或者掂量,他看我的时候——怎么形容呢,像是在看一个跟他无关的东西。


我想起周志刚的话,多看了他一眼。他的脸很年轻,但皮肤粗糙,颧骨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。他的胸牌上写着两个字——陈卫东。


陈卫东。我记住了这个名字。


接下来的一周,我忙得脚不沾地。白天带着全排训练,晚上研究花名册和训练大纲,半夜还要起来查铺查哨。南方的夏天又闷又热,一动就是一身汗,衣服每天要湿透好几次。蚊子多得能把人抬走,点上蚊香都不管用,咬得我满腿都是包。


但我没觉得苦。军校四年早把我练出来了,这点苦算个屁。我只是想早点把工作捋顺了,早点把全排的情况摸透了,早点见习期满正式定岗。然后我就可以打报告,申请家属随军,把林小麦接过来。


我答应过她的。我不会让她再等了。


林小麦的信在我到部队的第五天就到了。信封上的字歪歪扭扭的,邮戳盖的是赵家沟公社。我拿到信的时候正在吃午饭,端着饭盒蹲在操场边上。看见那熟悉的字迹,我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在地上。


我撕开信封,抽出信纸。纸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,歪歪扭扭的,还有好几个错别字。第一句就让我鼻子一酸。


“建国,你走了以后,我天天晚上哭。”


我往下看。


“你走了五天了,村里人都在问啥时候办酒席,我说等你下次回来。娘说不要紧,让你在部队好好干,家里有她和我。爹的腰好一点了,现在能下地了。小英期中考试考了第三名,高兴得不得了。”


“我在学写字。以前只念到初中,好多字都不会写了,写给你的信肯定错字连篇,你别笑我。我跟秀莲嫂子借了一本字典,一个字一个字地查,写这封信查了二十多次。”


“你到部队了吗?吃的好不好?那边热不热?你要是吃不惯那边的饭,我给你寄点酱菜过去,我自己腌的萝卜,可脆了。”


“我想你。”


信纸的最后,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小人,扎着两条辫子,旁边写着两个字——“是我”。


我把信贴在脸上,纸上似乎还残留着赵家沟的泥土味和林小麦手上那淡淡的肥皂香。我坐在操场边上,端着凉了的饭盒,仰头看着天上慢慢飘过的白云,觉得南方的天也没有那么闷了。


那天晚上,我趴在床边写回信。写信的时候,我犹豫了很久,最后还是决定不写那些苦的累的。我只写了这里风景好、山清水秀,写了连里的人对我很照顾、连长是个好人,写了南方的水果很多、有荔枝有龙眼还有杨梅。那些被蚊子咬了满腿包的事,那些累得倒在床上就能睡着的事,我一个都没写。


写了满满三页纸,折好了装进信封,在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写上林小麦的名字。然后我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小布袋,里面是那绺头发。我把小布袋贴在胸口上,闭上眼睛,眼前全是赵家沟的样子。


七月底,师里的比武正式开始。我们团是主办方,全师的尖子都来了,营区里一下子热闹起来。操场上搭起了主席台,拉起了横幅,到处都是穿着作训服的军人,口令声和跑步声此起彼伏。


周志刚给我下了死命令——三排至少要在射击和障碍两个项目上拿到名次,尤其是障碍,这是三排的强项,刘大柱去年拿了全师第三,今年目标是拿第一。


“你有信心吗?”他问我。


“有。”我说。


“好,我信你。”他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这次要是打好了,我给你请功。你那见习评语上,我亲自给你写一笔。”


比武进行了三天。前两天是预赛,我带着三排的战士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过。刘大柱的障碍确实厉害,过独木桥像走平地,翻高墙像猴子爬树,预赛成绩全师第一。马小光的射击也争气,立姿和跪姿都打了满环,卧姿差了两环,总分排名第三。还有一个叫王小兵的,是班里的新兵蛋子,手榴弹投掷投出了七十二米,把在场的人都惊了。


但最让我意外的是陈卫东。


这个让我一直捉摸不透的兵,参加的是格斗项目。预赛第一轮,他对上的是师部直属队的一个人高马大的对手。那人比他高了半个头,胳膊比他粗了一圈,上场的时候满脸不在乎,似乎觉得收拾陈卫东跟收拾小鸡似的。


哨子一响,那人就扑了上来,拳头带着风声砸向陈卫东的面门。陈卫东没有后退,反而迎了上去。他的身体像一根被压弯的竹子,往左一偏,那人的拳头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。然后他动了——他的左手扣住对方的手腕,右手肘猛地砸在对方的肘关节上,借着对方吃痛的瞬间,一个扫腿把对方放倒在地,骑上去就是一顿暴风骤雨般的拳头。


整个过程不超过五秒。


裁判吹哨拉开他的时候,那个大个子已经鼻青脸肿了。陈卫东从地上爬起来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擦了擦嘴角的血,默默地走回了自己的位置。周围的人都看呆了。


我在场边看着他,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。这个人出手又快又狠,招招都是实战路数,绝对受过专业训练。但看他的资料,入伍前就是个普通的高中毕业生,在老家打过两年工,没什么特别的。这不对。


决赛在第三天,全师上下的目光都聚焦在操场上。团长和师里的首长坐在主席台上,后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。我一早就带着三排的参赛选手做准备活动,挨个叮嘱注意事项。刘大柱摩拳擦掌,眼睛里全是战意。马小光看起来有点紧张,不停地搓着手指。陈卫东照旧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,靠在墙边闭目养神,像一尊石像。


“陈卫东。”我走过去。


他睁开眼睛看着我,没说话。


“决赛好好打,别急,稳住。”


“嗯。”他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字。


障碍赛先开始。刘大柱不负众望,跑出了个人最好成绩,一分四十二秒,比预赛还快了三秒。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,这个成绩放到去年就是冠军。但紧跟着出场的是师直侦察营的一个老兵,那人跑起来像一阵风,过独木桥直接用的跑步,翻高墙干净利落,最后冲线的时候,计时员报出来的数字让我的心凉了半截——一分三十八秒。


刘大柱拿到了第三名。上台领奖的时候,他脸上笑着,但我知道他心里不痛快。下来以后他蹲在操场边上,一言不发地抽了一根烟。


“老刘,第三名也不错了。”我走过去安慰他。


“排长,我不服。”他把烟头摁灭在鞋底上,抬起头看着我,“明年,明年我一定拿第一。”


射击场那边传来好消息——马小光决赛发挥出色,三项总分全师第二,比预赛还进了一名。他领完奖一路小跑回来,把证书和奖章往桌上一拍,咧着嘴笑成了一朵花。


“排长!队长!第二!全师第二!”


我使劲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好样的!”


然后格斗决赛到了。陈卫东的对手是师直侦察营的格斗尖子,姓郑,据说是全师的格斗冠军,去年还代表师里去军里比过。那人站在场上,一看就是个练家子,浑身肌肉结实匀称,站在那里稳得像一座铁塔。


哨子响了。两个人没有马上动手,而是在场上慢慢移动着,互相试探。郑某率先出腿,一记鞭腿扫向陈卫东的左膝外侧,速度极快。陈卫东提膝格挡,同时右拳直取对方面门。郑某偏头闪过,反手一记摆拳。两人在场上来来往往了十几个回合,谁也没能占到便宜。


我站在场边,手心里全是汗。


第三十七秒的时候,陈卫东忽然变招了。他故意卖了个破绽,左肩一低,引诱郑某出拳。郑某果然上当,一拳打向他的左肩。陈卫东的身体往下一沉,让那拳从他肩上滑过去,同时右手从下往上一撩,五指成爪扣住了郑某的喉咙。


那一瞬间我愣住了。


这个动作我见过。在军校的格斗教材里,这是一招被标注为“禁止使用”的动作,因为它太危险,稍有不慎就会捏碎喉结。这不是常规训练内容,也不会有人在比武中贸然使用。


但陈卫东用了。他的手指扣在郑某的喉结上,没有用力,只是轻轻地卡在那里,但所有人都知道,只要他用力,这场比赛就结束了。


裁判赶紧吹哨,分开两人。陈卫东退后一步,放下手,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。郑某脸色发白,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喉结,看向陈卫东的眼神里多了一层惧意。


比赛继续。但郑某的气势已经没了,不到二十秒就被陈卫东一个过肩摔放倒在地,输掉了比赛。


陈卫东拿到了格斗冠军。他上台领奖的时候,掌声稀稀拉拉的,很多人还没从刚才那个危险的瞬间回过神来。团长也看了我一眼,眼神里有询问的意思。我知道他也在纳闷——三排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个狠人?


比武结束后,我们连拿到了团体总分第二名,被师里通报表扬。周志刚高兴得合不拢嘴,当晚让炊事班加了菜,全连在食堂聚餐。他端着搪瓷缸子,挨个给参赛的战士敬酒——当然是以茶代酒。敬到陈卫东的时候,他特意站了一会儿。


“卫东,你今天的表现很好。但你那个动作,以后别用了。”


陈卫东端着缸子,没有说话,只是微微点了点头。他抬眼看了周志刚一眼,目光和我的目光在空气里撞了一下。那一眼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,像是在试探,又像是在确认。然后他移开目光,默默地把茶喝了。


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人身上藏着什么秘密。


晚上查铺的时候,我走到陈卫东的床边。他睡在最靠门的位置,被子叠得方方正正,连床单的褶子都捋得一丝不苟。他面朝墙躺着,呼吸很均匀,但我总觉得他没有睡着。


我在他床边站了几秒钟,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,放轻脚步走了过去。


走到门口的时候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,照在他的床铺上。他的被子有一角没有掖好,露出来一小截——枕头下面,压着一样东西。借着月光,我隐约看到那是一张照片的边角,照片上似乎是一个女人。


我没有多停留,轻轻地带上宿舍的门。


走出宿舍的时候,南方的夜风里飘着淡淡的山花香味,远处的哨位上亮着一盏孤零零的灯。我站在操场边上,看着天边的星星,脑子里乱糟糟的。来部队快两个月了,我带出了比武的好成绩,连长给我写了表扬,见习评语上添了漂亮的一笔。按这个势头,用不了多久我就能正式定岗,然后打报告申请家属随军。


但我总觉得有些事情不太对劲。陈卫东的来历、他那反常的格斗技术、他枕头下藏着的那张照片、他看我时那种试探的眼神——这些细节像一颗颗散落的珠子,我总觉得它们应该能串成一条线,但我就是找不到那根线。


林小麦的信又来了。这已经是她写的第七封信了。她的字比第一封信好看了不少,至少“建国”两个字不再歪歪扭扭了。她在信里说,她帮我娘腌了两大缸酸菜,说小英的学习越来越好了,说她最近在跟着秀莲嫂子学钩花,等学会了好给我钩一件背心。


信的最后,她还是那三个字。我想你。


我把信折好放进口袋里,走到窗前看着外面黑黢黢的山影。山那边还是山,山外面的世界我暂时看不到。但我知道,在山和山的那边、在两千多里外的北方,有一个姑娘在灯下给我写信,一笔一画,认认真真。


我掏出那个小布袋,把她的头发握在手心里。然后我坐回桌前,开始写第八封回信。


“小麦,我在这儿很好。比武拿了名次,连长表扬了,团里也知道了我的名字。等再过几个月,见习期满,我就能打报告申请家属随军。到时候我去赵家沟接你。”


“你做的酱菜寄到了,我分给战友们吃了,都说香。刘大柱让我问你,能不能多做点,他想寄回老家去。我说去你的,这是我媳妇给我做的。”


“我想你。”


“你等我。”


写完信,吹了灯,我躺在硬板床上,听着窗外山林里不知名的虫鸣,慢慢闭上了眼睛。明天还有训练,后天还有考核,日子还得一天一天地过。但只要想着有一天能把林小麦接过来,这些苦啊累啊的,就都不算什么了。


赵家沟的秋收快结束了吧。等这茬庄稼收了,等这个冬天过了,等春天来了,我就回去接她。


我在心里把这个念头翻来覆去地想了好几遍,然后翻了个身,沉沉睡去了。窗外是闽南的夜空,星星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个天穹,跟两千多里外赵家沟的星空一模一样。


比武的热闹劲儿还没散尽,团里就开始为年终考核做准备了。周志刚在会上拍了桌子——一连今年怎么着也得把全团第一拿下来,丢了第一他周志刚提头来见。他这话是对着全连的干部说的,但那双眼睛却一直看着我。眼神里的意思我明白:你是三排长,三排是尖子排,尖子排就得在考核里挑大梁。


我没二话。接下来的日子,我带着全排拼了命地练。练体能,练技能,练协同战术。闽南的秋天一点都不凉快,知了还是叫得震天响。我每天第一个到操场,最后一个回宿舍,嗓子喊哑了就含金嗓子喉宝,腿跑酸了就拿热毛巾敷一敷。刘大柱说我是“铁打的排长”,我说你别拍马屁,先把自己那几项弱项补上来再说。


这期间出了一件事。


那天下午,我和周志刚带着陈卫东去团部开会。是团政治处通知的,说要找一个训练尖子座谈,谈谈格斗训练的经验。走在半路上,迎面碰到一群人——团里的几个参谋簇拥着一个人,那人穿着笔挺的军装,肩章上是中校的牌子,戴着金边眼镜,气质文绉绉的,不像是基层部队的人。


周志刚在我耳边说:“师保卫科的孙副科长。”


我哦了一声,没多想。但就在这时候,我注意到陈卫东的脸色变了。他的脚步顿了一下,身体往我身后侧了侧,像是在躲避什么。他低下了头,下颌几乎贴到了胸口,双手在裤缝处攥成了拳头,指节捏得发白。虽然只有一瞬,但那个反应太明显了。


孙副科长从我们身边走过的时候,漫不经心地往这边扫了一眼。他的目光在陈卫东身上停留了一下,然后又移开了。但就在那一瞬间,我捕捉到他的表情出现了一丝极其细微的变化——他的眼神忽然变得锐利起来,像是在辨认什么。然后他皱了皱眉,摇了摇头,似乎觉得自己看错了。他移开目光,继续和旁边的人说话,走远了。


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。


走出好远,陈卫东才慢慢恢复了正常。他的脸色还有些发白,额角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


“卫东,你怎么了?”我问。


“没什么,排长。有点不舒服。”他说。


我没再追问,但心里已经敲响了警钟。陈卫东怕师保卫科的人。为什么?一个普通战士,为什么会怕保卫科的人?保卫科是干什么的?是管安全的,是管政治审查的,是管——有问题的兵。


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就再也压不下去了。


晚上我在宿舍里又翻出了陈卫东的档案。这份档案我翻了好几遍了,之前都没看出什么异常——陈卫东,福建闽侯人,入伍前在老家打过两年工,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政治审查没问题,身体检查没问题,一切都没问题。但我这次看得更仔细了。我发现了一个之前忽略的细节。


他的入伍地,是师部所在地的那个市。不是闽侯。


这意味着什么?他在入伍前就离开了老家,到了师部所在的城市。他在那里干什么?他在那里待了多久?他的档案里没有写。还有他说的口音——我一直以为他说的是闽侯口音,但仔细想想,他的口音很杂,有时候带着一点北方的卷舌音,那绝对不是福建人能有的口音。


我合上档案,盯着黑黢黢的天花板,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着各种念头。这个人到底什么来历?他那个危险的格斗招数、他对保卫科干部的条件反射式的恐惧、他档案里模棱两可的空白期——这些东西凑在一起,指向的只有一个方向。


但我没有证据。我不能凭几个疑点就去怀疑一个战士。我唯一能做的,就是等。等他自己告诉我。


十一月底,年终考核如期而至。全团六个连队全部拉上操场,团长亲自坐镇,各连连长在主席台下面坐了一排。气氛紧张得像拉满了的弓弦。


我们连打头阵的是射击科目。马小光发挥稳定,拿了全团第二。投弹科目,王小兵又投了个第一,这已经是他在全团拿到的第三个第一了。障碍跑,刘大柱终于如愿以偿,比上次又快了四秒,拿下了全团第一。他冲过终点线的时候仰天大吼了一声,那声音里憋着一整年的不甘。


格斗科目,陈卫东照例拿了第一,但没有再出那个危险动作。我私下叮嘱过他,他点头答应了。


最后的总成绩出来的时候,周志刚从主席台那边一路小跑过来,跑得帽子都快掉了。他一把抱住我,使劲摇了两下。


“第一!建国!全团第一!”


我还没来得及说话,就被涌上来的战士们围住了。他们把我抬起来往天上抛,抛了三次,每次落下来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腰要断了,但我笑着,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。


当天晚上连里会餐。周志刚破例让炊事班杀了一头猪,全连的战士敞开肚皮吃。食堂里热气腾腾,肉香四溢,笑声震天。周志刚端着搪瓷缸子站起来,清了清嗓子,全连瞬间安静。


“同志们!”他声如洪钟,“今年咱们连拿了全团第一,这个成绩是全连同志一起拼出来的!我代表连部,敬大家一杯!”


全连举缸子,吼声震得食堂的瓦片都在抖。


“但是——”周志刚话锋一转,“光拿全团第一还不够。明年,咱们的目标是全师第一!有没有信心?”


“有!”全连的吼声差点掀翻了屋顶。


那是我来部队以后最高兴的一天。晚上散了席,我一个人回到宿舍,坐在床上,打开林小麦最近的一封信。这封信是半个月前的,我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了。林小麦在信里说她学会了钩花,已经给我钩了一件背心,等下次寄包裹的时候一起寄过来。她说她帮娘去镇上卖了一趟鸡蛋,学会了讨价还价。她还说,村里的媒婆又来了一趟,还是给向阳哥说亲的,向阳哥又没答应,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找啥样的。


信的最末尾,她写着:“建国,我想你了。我每天都算着你走了多少天。今天是第二百一十二天。”


二百一十二天。


我走的那天是七月二十号。二百一十二天之前,她把那绺头发塞到我手里,说想我的时候就看看。我把信纸贴在脸上,跟她说——小麦,快了。等过了年,我就打报告。你等我。


春节前,我的见习期正式结束。定岗的命令下来了——我被正式任命为一连三排排长,少尉军衔,正排级。肩章上那块“红牌”终于换成了一杠一星,我对着镜子看了又看,觉得这辈子的精气神都在这一颗星上了。


周志刚把我叫到连部,从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推到我面前。那是一份家属随军申请表。


“填吧。”他说,“我知道你小子等这天等了很久了。”


我看着那份表格,手有点抖。我填得很慢,一笔一画,比在军校写论文还要认真。填到“随军家属姓名”那一栏的时候,我一笔一划地写下了“林小麦”三个字。我写她的名字写了无数遍,但这次不一样。这次是写在部队的正式文件上,写在这张表上,意味着她和我的命运,从此就绑在了同一个轮子上。


填完表,周志刚拿过去看了看,点了点头:“行,我帮你递上去。估计过了年就能批下来。到时候你回去接人,我给你批十天假。”


“谢谢连长!”


“谢个屁。”周志刚摆摆手,脸上却带着笑,“赶紧回去准备准备,别让人家姑娘来了住漏雨的房子。”


大年三十,营区里也贴上了春联挂上了灯笼。炊事班包的饺子,每个班自己去领面和馅,回来自己包。三排的战士们围了一圈,七手八脚地包饺子,包出来的饺子奇形怪状什么都有——刘大柱包的像元宝,马小光包的像馄饨,王小兵包的干脆就是个面团。我包了几个给林小麦看——在军校学的——个个皮薄馅大模样周正,在战士们中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


“排长,你这手艺绝了!”


“以后嫂子有口福了!”


提到“嫂子”两个字,战士们都起哄了。刘大柱用沾满面粉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排长,啥时候把嫂子接来啊?弟兄们都等着看呢!”


“快了。”我说,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。


吃完饭,全连围在电视前看春晚。山里信号不好,画面时不时地闪雪花,但没人嫌弃。看到小品的时候,大家笑得前仰后合;看到军旅节目的时候,所有人都不说话了,眼睛直直地盯着屏幕。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。每逢佳节倍思亲。


午夜十二点,营区里响起了鞭炮声。我站在操场边上,看着远处的山影,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话——小麦,新年快乐。


正月初七,喜讯传来。周志刚一路小跑来到三排,手里扬着一个文件袋,跑得帽子歪在一边。


“建国!批了!随军批了!”


我接过文件袋,手指头都在哆嗦。打开文件袋,那张盖着红章的通知书上,清清楚楚地写着——批准赵建国同志家属林小麦随军。


我拿着那张纸,站在原地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
“还愣着干啥?”周志刚推了我一把,“赶紧收拾收拾,回去接人啊!”


当天下午我就去请了假。假条上写的是十天,加上路上的时间,来回够用了。从驻地到赵家沟,两千多里路,我恨不能一步跨过去。


林小麦最近的一封信里还不知道这个消息。我没有提前告诉她,因为我想给她一个惊喜。我想象着她看见我突然出现在家门口时,会是怎样的表情——是哭?是笑?还是又拎起那根鞭子?想到那根鞭子,我忍不住笑了。我赵建国这辈子被炮轰过、被枪指过、被领导训过,但唯一一次被人拿鞭子逼到墙角,是在自家院子里,被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。


那就是我媳妇。等我回家的媳妇。


从驻地往火车站走的时候,胡老兵开车送我。还是那辆颠颠簸簸的吉普车,还是那条坑坑洼洼的山路。他叼着烟,单手扶着方向盘,斜着眼看我。我坐在副驾驶上,抱着那个鼓鼓囊囊的背包,背包里装着我给林小麦买的东西——一条南方的丝绸围巾,一包闽南的铁观音,还有一枚我用子弹壳磨的戒指。磨了好几个晚上,磨得手指都起了泡。


“排长,娶媳妇高兴不?”胡老兵问。


“高兴。”我说。


“高兴就对了。”他嘿嘿一笑,“当年我娶媳妇的时候,也跟你这样,傻笑了一路。”


吉普车在石子路上蹦蹦跳跳地往前开,两边的青山慢慢往后退去。我靠在座椅上,闭上眼睛。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——赵家沟的村口,那棵老槐树还站在那里,树下站着一个姑娘,淡红色的衬衫,乌黑的大辫子,腰板挺得像一杆标枪。


她在等我回去。


火车开动的时候,我靠着车窗,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和村庄。北上的列车穿过闽南的丘陵,穿过江西北部的平原,穿过江淮大地一望无际的麦田。车窗外的景色从翠绿变成枯黄,从湿润变成干燥,从南方变成北方。


两天一夜后,火车停在了北方那个熟悉的县城。我背着背包走出车站,寒风扑面而来,干冷干冷的,跟闽南那种湿冷完全不一样。我深深吸了一口北方的空气,觉得连风都是甜的。


从县城到赵家沟还有三十多里土路。我在车站门口拦了一辆路过的拖拉机,坐在车斗里颠了一路。开拖拉机的大爷问我是不是回家探亲的,我说是,回去接媳妇的。大爷哈哈一笑,说接媳妇好啊,油门踩得更加虎虎生风。


天擦黑的时候,拖拉机停在赵家沟的村口。我跳下车斗,站在那棵老槐树下面。冬天的槐树光秃秃的,树下的石碾子上落了一层薄霜。村里炊烟袅袅,谁家的狗在远处叫了两声,夹杂着零星的鞭炮声——正月还没过完,年味儿还挂在檐角上。


我大步流星地往家走。


院子的门虚掩着。我伸手推开,吱呀一声,门轴还是那根老门轴,声音还是那个声音。院子扫得干干净净,墙角堆着劈好的柴火,垒得整整齐齐。灶房里亮着灯,窗户上映出一个人影,那人影正低着头在案板上切什么东西,动作麻利而专注。


我在院子里站住了。


“小麦。”我叫了一声,声音不大,但在安静的冬夜里格外清晰。


灶房里的切菜声戛然而止。


然后门被推开了。林小麦站在门口,穿着一件碎花的棉袄,围着一条蓝布围裙,两只手上沾满了面粉。她看见我的那一刻,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定在原地,嘴唇张开了又合上,合上了又张开,最后发出一声尖叫。


“赵建国!”她一头扎进我的怀里,力气大得我往后退了一步。她把脸埋在我的胸口,肩膀剧烈地抖动着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

“你怎么回来了?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?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!”她一边哭一边捶我的胸口,那拳头落得又急又密,但每一拳都轻得像在拍灰。


我抱着她,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。她的头发里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,混着面粉和柴火的味道。那是我这辈子闻过的最好闻的味道。


“我来接你。”我说。


林小麦从我怀里抬起头来,满脸泪痕,眼睛红得像兔子。她抽着鼻子,愣愣地看着我。


“接我?”


“随军批下来了。”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盖了红章的通知书,“你看,批准了。我这次回来,就是接你走的。”


林小麦抢过通知书,凑着灶房门口的光看了又看。她识字不多,但“林小麦”三个字和“批准”两个字她还是认识的。她看完,又把通知书翻过来看了一遍,确认没有看错。然后她蹲了下去,把通知书贴在脸上,哇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

那哭声惊动了我爹我娘和小英。他们从屋里跑出来,我娘看见我站在院子里,愣了一瞬,然后也哭了。小英扑过来抱住我的腰,嘴里喊着“哥”。我爹站在门槛上,脸上的褶子抖了又抖,最后只憋出一句话。


“回来了?”


“回来了。”我说。


那天晚上的赵家小院,跟过年一样热闹。我娘重新生火做饭,把过年没吃完的肉全拿了出来。小英叽叽喳喳地围着我问部队的事。我爹默默地喝了半瓶酒,眼角一直是湿的。


林小麦没怎么吃饭。她坐在我旁边,时不时地侧头看我一眼,像是确认我没有消失似的。我每次回头都能碰上她的目光,她也不躲,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我,眼睛里亮晶晶的,全是藏不住的笑意。


晚上,人都散了。我坐在炕沿上,林小麦坐在我旁边。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包袱,打开来给我看——里面是一件钩花的毛背心,深灰色的,钩得密密麻麻,针脚匀称结实。还有一双新纳的鞋垫,上面绣着“平安”两个字。还有一条围巾,是她自己织的,毛线是镇上买的最便宜的那种腈纶线,但颜色挑得很好看,是藏青色的。


“给你的。”她把包袱推到我面前,“本来想寄给你,现在不用寄了。”


我拿起那件背心,翻来覆去地看。每一针都钩得那么密实,那么用心。我把背心套在身上,刚好合身。


“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?”我问。


“你忘了?”她笑了笑,“你走之前,我偷着量过你的衣服。趁你睡觉的时候。”


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我伸手把她拉过来,轻轻搂在怀里。她没有说话,只是把脸埋在我的胸口,安静得像一只找到了窝的麻雀。窗外的北风呼呼地吹着,光秃秃的树枝敲打着窗棂,远处有零星的鞭炮声。


“小麦。”


“嗯?”


“以后咱们不分开了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到了部队可能条件不太好,家属院有点破,你得受点委屈。”


“你住哪儿我住哪儿。破也认了。”


“那边说话你也听不懂,吃的也跟咱这儿不一样,你可能不习惯。”


“只要跟你在一块儿,啥都能习惯。”


我收紧了手臂。屋里的炉火烧得正旺,红通通的炭火映在墙上,把整个屋子都照得暖洋洋的。我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,她的额头凉凉的,带着屋外冬夜的寒气,但她的脸是烫的,耳根也是烫的。


“对了,你那根鞭子呢?”我忽然问。


林小麦在我怀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:“你还记着呢?”


“一辈子都忘不了。”


“藏在柜子底下了。”她的声音里带着笑意,“你要是哪天对不起我,我还拿出来。”


“不会的。”我说。


“我知道。”她说。


正月初九,雪后初晴。赵家沟的田野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雪,在太阳底下白得晃眼。我爹借了一辆拖拉机,要送我们去镇上搭车。我娘一大早就起来包了饺子,按老家的规矩,出门的饺子回门的面,她一边包一边掉眼泪,眼泪砸在面团上,和进了面里。


林向阳也来了。他帮我们拎着行李,一路送到村口。这个粗壮的汉子一路上没怎么说话,直到把我们送上拖拉机的时候,他才拉住我的手,使了很大的劲。


“建国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我妹妹跟着你,吃苦受累都认了。你要是让她受委屈——”他顿了顿,“你记得她拎着鞭子找你那天吗?那天我没拦她,是因为我知道她心里有你。但你要是敢对不起她,下次就不是鞭子了。”


“向阳哥,”我看着他的眼睛,“你放心。”


拖拉机突突突地开动了。我爹站在雪地里挥着手,我娘靠在我爹肩膀上哭,小英追着拖拉机跑了十几步。林向阳站在原地,腰杆挺得笔直,目送着我们离开。


林小麦坐在我旁边,裹着厚厚的棉袄,脸上围着我送她的那条丝巾。雪后的风吹在脸上,冷得刺骨,但她一直在笑。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,轻轻地说了一句话,被拖拉机的突突声盖住了,但我听得清清楚楚。


“赵建国,我终于等到你了。”


从赵家沟到闽南,又是两天两夜的火车。林小麦第一次坐火车,看什么都新鲜。她趴在车窗上,看着外面飞速后退的田野和山峦,像个好奇的孩子似的问这问那。火车上的其他乘客都笑着看她,她也不害羞,大大方方地跟人聊天,没一会儿就把对面座位上的大婶聊成了熟人。


“你男人是当兵的?”大婶问。


“嗯!排长!”林小麦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下巴微微扬起,眼睛里全是骄傲。


我坐在旁边,看着她眉飞色舞的样子,想起她十五岁时躲在她哥身后不敢见人的样子,想起她二十一岁时拎着鞭子堵在我家门口的样子,想起她此刻坐在火车上神采飞扬的样子。这姑娘为了我,等成了老姑娘,熬成了女汉子,如今终于熬出头了。


火车在第三天的凌晨到达闽南那个小站。胡老兵已经在站台上等着了,还是那辆颠颠簸簸的吉普车。林小麦下了火车,被南方的潮湿空气呛了一下,缩了缩脖子。


“这地方好热啊。”她说。外面是正月,温度却跟赵家沟的春天差不多。


“慢慢就习惯了。”我拎着行李带她上了吉普车。


车子开进山路的时候,林小麦一直看着窗外的青山和密林,时不时地发出一声惊叹:“这山好高!”“这树好大!”“这花怎么冬天还开着?”


胡老兵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,笑了:“嫂子,这地方就这样,一年四季都绿着。你刚来不习惯,住久了就好了。”


林小麦听到“嫂子”这个称呼,脸红了一下,但马上又恢复了那副大大方方的样子:“胡大哥,你在这儿待了多少年了?”


“八年了。”


“那你想不想家?”


胡老兵愣了一下。这些年大概很少有人问他这个问题。他沉默了一会儿,才闷声说:“想,怎么不想。但部队就是家,战友就是兄弟。”


林小麦点了点头,没有再问。


吉普车在山路上颠了一个多小时,终于停在了营区门口。林小麦下了车,看着面前这个藏在山坳里的营区——几排营房整整齐齐地排列着,操场在中间,远处是连绵的青山。门口的大石头上写着四个红字:虎踞龙盘。


“就是这儿了。”我说。


林小麦站在营区门口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然后她回头看了我一眼,眼睛亮得跟天上的星星一样。


“到家了。”她说。


家属院在营区的东南角,是一排砖瓦平房,每家一间。房间不大,大概十几平米,但收拾得干干净净。墙上刷了白灰,地上铺了红砖,窗户上挂着军绿色的窗帘。屋里有一张双人床、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。角落里砌着一个煤炉,炉子上坐着一把烧水壶。条件确实一般,但在部队里,这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。


林小麦把行李放下,在屋子里转了一圈。她打开窗户看了看外面的风景,摸了摸桌子的边角,又试了试床铺的软硬。然后她转过身来看着我,脸上绽开一个我见过的最大的笑容。


“赵建国,这就是咱们的家了。”


“家。”我重复了一遍这个字。


从赵家沟到闽南山沟,从村口的老槐树到营区门口的哨位,从十六岁那句一时兴起的承诺到如今扎扎实实的婚姻——我们走了整整六年。


当晚,连里的战士们听说嫂子来了,都跑过来看。刘大柱带头搬来了一张他们自己打的折叠桌,马小光抱来了一床新被子,王小兵拎来了两瓶罐头。陈卫东站在人群外面,没有凑近,但远远地冲我和林小麦点了点头。他的眼神比平时柔和了一些,嘴角甚至微微翘了一下。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陈卫东笑。


周志刚最后来的。他站在门口,没有进屋,上下打量了林小麦一眼,然后冲我竖起一个大拇指。


“建国,好福气。”他说。


林小麦大大方方地叫了一声“连长好”,声音清脆得像山涧里的溪水。


周志刚哈哈一笑,挥了挥手:“行了行了,都别围着了,让人家小两口好好说说话。散了散了!”


战士们嘻嘻哈哈地散了。我关上门,转过身来。林小麦坐在床边,正把那个红布包从包袱里拿出来——里面是她剪下来的那绺头发。她把它放在枕头底下,按了按,确认放好了,然后抬起头看着我。


“赵建国。”


“嗯?”


“以后每天晚上,你都能跟我说说话了吧。”


“能。”我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。


窗外,闽南的夜空很高很远。北风从山那边吹过来,带着松涛的呜咽和哨兵换岗的口令声。这间小屋坐落在营区的角落里,旧砖旧瓦,平平无奇,但因为有了她,它就成了家。


林小麦靠在我身上,很快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。她太累了,从赵家沟到闽南山沟,两天两夜的火车,三十里的山路,几年的等待和期盼,她都扛过来了。我低头看着她安静的睡颜,想起当年她在满院子人面前拎着鞭子的样子,想起她歪歪扭扭地写信说“我想你”,想起她在灶房里熬夜纳鞋底扎了满手的针眼。


我轻轻地把被子拉上来,盖住她的肩膀。她动了动,往我怀里又挤了挤,嘴里含含糊糊地嘟囔了一句什么。我仔细听了听,听清了。


她说的是——“别走”。


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烫了。


南方的冬夜,窗外有风,远处有哨声,屋里有她。我等这一天,也等了好多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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